在廉政公署的审讯室泛着冷白的光,是那种能照见人毛孔的荧光灯,灯管在天花板上嗡嗡作响,墙上的时钟滴答作响,秒针每跳一下,都像敲在人心上的锤子。
陈家豪坐在审讯椅上,椅背是铁制的,带着凉意渗进衬衫,他的警服外套被脱下来搭在椅背上,肩章在灯光下闪着冷光,露出里面熨烫平整的白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的皮肤还算光洁。
而他左手腕上却空空的——那只他常年戴着的劳力士手表不见了踪影,腕骨处留着圈比周围皮肤略浅的印记,像枚褪了色的戒指。
“陈警长,1975年3月12日,你在旺角警署后巷收受英资财团赠送的劳力士手表一块,型号1601,有这回事吗?”
这时,一名探员把那张折叠的收据推到他面前,纸页边缘已经发脆,折痕处泛着黄褐色,上面的“陈家豪”三个字龙飞凤舞,带着股张扬的劲,旁边的指印虽模糊,却能看出边缘有块不规则的缺口,像被什么东西咬过一口,又像是小时候玩剪刀时不小心剪到的疤。
陈家豪冷笑一声,指尖在收据上敲了敲,发出“笃笃”的轻响,指节泛着用力后的青白:“这东西伪造得也太糙了。我当警察这么多年,拿的是政府俸禄,每月九号准时到账,一分不少,怎么可能收黑钱?”
他抬起左手,掌心对着探员,五指张开,手腕转动着展示,“你们看,我手上哪有疤?这指印分明是假的,想栽赃也找个像样的理由。”
他的指腹确实光滑,常年握枪磨出的薄茧分布均匀,像层细密的砂纸,只是无名指第二关节处有块淡粉色的印记,指甲盖大小,像被烟头烫过,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,得凑到跟前才能看出那圈浅浅的凸起。
司徒倩坐在观察室里,透过单向玻璃看着里面的动静,玻璃上蒙着层薄灰,她用指尖无意识地划着,留下道浅浅的白痕,手心捏出了汗,连带着指尖都有些发凉,握着的传呼机外壳滑溜溜的。
许峰坐在她旁边,左臂的绷带刚换过药,纱布上的药味是那种碘酒混着药膏的味道,混着廉政公署特有的消毒水味,让她想起医院的味道,心里莫名发紧。
“别担心,”许峰握住她的手,他的掌心带着体温,能驱散些凉意,“王婆婆今早特意拄着拐杖来的,说他的疤在指根,不是指腹,他这是故意藏着,想蒙混过关。”
王婆婆清晨特意赶来,手里拿着双旧布鞋,鞋面上沾着泥垢,鞋帮都磨塌了,鞋头处还破了个洞,露出里面泛黄的棉絮…。
说是当年从陈家豪脚上扒下来的——那天他带人拆移民棚屋,被司徒倩的父亲用扁担打在手上,疼得摔了跤,鞋都掉了一只,她趁乱捡了藏在床底下的木箱里,垫着旧报纸,说是“留着总有一天能当证据”。
“他左手无名指根有块月牙形的疤,是小时候被开水烫的,皮肉都翻起来过,缝了三针,一辈子都消不了。”
王婆婆的声音还在司徒倩耳边回响,带着点喘,说话时手里的拐杖在地板上点出“笃笃”声,“那劳力士表他宝贝得很,天天戴在手上,见人就亮,说‘这是身份的象征,你们这些移民一辈子都别想有’,我在菜市场听他跟鱼贩吹过好几次。”
这名探员拿出印泥,红色的朱砂泥装在个白瓷碟里,边缘磕掉了块瓷,露出里面的陶土,要求陈家豪按指印比对。
他明显犹豫了一下,眼角的肌肉跳了跳,像有虫子在爬,手指在印泥盒上悬了悬,离着半寸远,像在掂量什么,才不情不愿地按下去,动作快得像怕沾染上什么脏东西,按完立刻掏出手帕擦手指,帕子是白色的,擦出片红印。
此刻,在观察室里的司徒倩忽然站起来,椅子腿在地上蹭出“吱呀”一声,传呼机从腿上滑下来,她慌忙接住:“不对,他按的是指腹,王婆婆说疤在指根!”
许峰立刻按响了通话器,黑色的话筒里传来电流声,他把司徒倩的话一字不落地传了进去,声音透过麦克风有些失真,却足够清晰。
审讯室里的探员收到提示,抬眼看了看陈家豪,语气不变,像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:“陈警长,请按指根的位置再按一次。”
他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,像被泼了盆冷水,从额头凉到脖子,捏着手指的关节泛白,指节处的皮肤都快透明了,却还是硬着头皮按了,只是按下去的时候,指尖明显在发抖,印泥被抖出几个小星点,落在白纸上像溅了滴血。
这对比结果很快出来,观察室的屏幕上,收据上的指印与陈家豪刚按的指印重叠,那块月牙形的疤痕像枚印章,带着岁月的印记,死死地钉在了证据上,连边缘的锯齿状纹路都分毫不差,连当年缝针留下的那道细痕都能对上。
“这……这是巧合!绝对是巧合!”陈家豪的声音有些发颤,尾音都带上了气音,像被人掐住了脖子,却依旧嘴硬,“肯定是你们动了手脚,用电脑合成的!我知道你们有那东西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