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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聊斋今古异闻录 第287章 《神判》

《神判》

康熙四年的秋日,永年县衙门前上演了一出骇人听闻的奇案。

举人李司鉴青衫染血,立于城隍庙戏台之上,在众目睽睽之下挥刀自戕。

更奇的是,他每下一刀,便高声禀报神明责罚之由,仿佛眼前真有无形判官执卷问罪。

此事后来载入《邸抄》,成为康熙朝一桩轰动直隶的奇闻。

九月二十八这日清晨,永年县肉铺掌柜赵老六正剁着猪骨,忽见个青衫人影踉跄而来。

不待他招呼,那人竟直接夺了案上最锋利的剔骨刀,转身便走。

“李举人!您这是......”

赵老六认出是本县有名的文人李司鉴,待要追问,却见对方眼神空洞如枯井,径直奔向城隍庙方向。

赵老六擦擦油手,嘀咕道:“秀才爷也来买肉?怎的这般架势?”

此时庙前早已聚了不少香客。

李司鉴跃上戏台,那本是逢年过节唱大戏酬神之所,忽然面朝神像扑通跪倒,手中屠刀寒光凛凛。

“城隍老爷在上!”

他猛然嘶喊,惊起檐下麻雀,“学生知罪!”

台下渐渐围拢人群。

卖糖人的、挑菜担的、走街串巷的货郎都停下脚步,交头接耳地指指点点。

“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,在乡党颠倒是非!”

李司鉴声音凄厉,完全不似平日温文尔雅的举人,“着我割耳!”

话音未落,只见刀光一闪,左耳应声而落,“啪”地掉在台板上。

鲜血霎时染红青衫。

台下惊呼四起,有妇人掩面不敢看。

卖豆腐的王婆颤声道:“这、这是中了邪吧?”

忽然李司鉴又开口,声音却变得异常平静:“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,着我剁指。”

但见右手小指被按在台板上,刀起指落。

这次他竟哼都未哼一声,仿佛割的是别人皮肉。

人群骚动起来。

几个胆大的后生想上台制止,却被老辈拉住:“别冲撞了神灵!这是城隍爷显灵判案呢!”

正值混乱,李司鉴突然发出似哭似笑的长啸:“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,使我割肾!”

此话一出,满场哗然。

不等众人反应,他竟撩起长衫,挥刀向下身剜去!

血如泉涌间,人已轰然倒地。

且说这日上午,广平府衙内正为一条命案吵得不可开交。

知府刘大人揉着太阳穴,看着堂下跪着的两个乡绅。

“大人明鉴!”

花白胡子的张乡绅叩首道,“李举人昨日还与小老儿品茗下棋,怎会无故打死发妻?定是有人栽赃!”

另一边的王员外立即反驳:“张老此言差矣!昨日申时三刻,我亲眼见李司鉴持砚台击打李氏头部,惨叫之声四邻皆闻!”

争论间,忽有衙役慌慌张张奔入:“大人!不好了!李举人在城隍庙自残,眼看要出人命了!”

众人赶到时,戏台上已血污狼藉。

李司鉴面如金纸,气若游丝,手中还紧握着那把血淋淋的屠刀。奇怪的是,他嘴角竟带着一丝解脱般的微笑。

郎中上前救治时,李司鉴忽然睁开眼,喃喃道:“娘子...我来陪你了...”

头一歪,便没了气息。

消息传回李宅,老仆李忠扑通跪地,朝着正房连连叩头:“夫人啊!老爷这是随您去了!”

丫鬟春梅却悄悄拉过李忠,低声道:“李叔不觉得蹊跷么?夫人头七那晚,我起夜时看见老爷在院里烧纸钱,哭着说‘不该听信谗言’...”

三日前,李氏的尸体被发现于书房。官方记载是“额部遭重击致死”,现场一方带血的端砚被认定为凶器。

作为最后与死者共处一室者,李司鉴自然成了首要疑犯。

但此案疑点颇多:其一,李氏身高五尺二寸,伤口位置却偏高;

其二,李司鉴当日穿着的新绸袍竟无半点喷溅血迹;

其三,邻居都说夫妇感情甚笃,举人常为妻子画眉梳发,怎会突然下此毒手?

最奇怪的是李司鉴自己的表现。

案发后他既不喊冤也不辩解,整日呆坐书房,对着妻子最爱的翡翠簪子出神。

有人听见他深夜自语:“糊涂啊!真是糊涂!”

总督朱云门接到呈报时,正在用晚膳。

看着永年县送来的案情文书,他撂下筷子叹道:“读书人竟残杀发妻,成何体统!”

幕僚轻声补充:“大人,蹊跷的是,李举人临死前在城隍庙的言行,倒像是在忏悔罪过...”

朱总督沉吟片刻,忽然问道:“李司鉴可有什么仇家?”

“听说他与同科举人王明远有过节。

去年乡试,王明远因舞弊被革除功名,一直怀疑是李司鉴举报。”

正说着,衙役呈上刚收到的急件,竟是李司鉴绝笔!

字迹潦草如鬼画符,显然是在极度慌乱中所书:

“云门大人台鉴:学生犯下滔天之罪,误信奸人挑拨,疑妻不贞。

那日争执间失手...然致命一击实非我所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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