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世纪
其实王巨不是想骂范纯仁,即便骂了,也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含味。
如果在战与和上抬杠,王巨是能理解的,能想到深层次庆历战争失败原因的人并不多,甚至不愿意去想。想不到或者不愿意去想,那么看到的只是庆历战争给国家给百姓带来的巨大伤害,所以静、和、安,在宋朝占据着主流。
然而大程只是棋子,范纯仁都想不到,难道不是白痴吗?
但王巨不管骂不骂范纯仁不要紧,也不管是否顺带着讥讽了程颢,主要他夹带的私货太多了,话外之音太多了。
他一番话说出后,有一部分官员更折服,但有一部分官员更反感。
这个无所谓了,因为太监传召,让他们进宫了,新世纪开始!
宰相在前,后面的官员按照各自品阶进殿。
章惇挪到后面,道:“子安,说得好啊。”
“子厚,不得己罢了。”
“大宋一定会有一个美好时代。”
王巨微微一笑。
新世纪开始了,但未必是一个美好时代。
在这一刻,王巨忽然脑子变得无比的清醒。
所谓的权利,分成两部分,一部分是决策、理事权。
就象宋朝的实职官与阶官,不管这两个官职有多大,真正做事的乃是差官。因此宋朝从赵匡义时起,就开始将权利再三架空重叠,包括差官制度。
差官制度是将理事权变成了临时制度,权利也就随之减缩。各部司权利架空重叠,也就是将决策、理事权扩大,相互掣肘。因此有了那么一点民主的范儿。
然而这样一来,政令自然不能通畅了。于是自条例司开始后,宋朝渐渐“简政”,简政不是向宰相身上集权。同样在向皇帝身上集权。这就要皇帝理政,皇帝不理政了。这些事务得有人决策,然后只能落到宰相头上,蔡京之流便出现了。
其次是人。
比如江宁知州是王安石的人,那么他肯定支持变法,自下往下梳理,江宁无形中就会成了王安石的地盘。不过在宋朝想通过这个人控制地方,同样很难。一是各路转运使与刑狱使只是一个承接机构,对各州军没有实际掌控权利。二是宋朝各州军数量太多了,三百多个,没有那一个宰相能掌控三百多个州军官员的能力。
于是宋朝前期除了赵匡胤时代的赵普外,再没有出现过超级权相。
但现在王安石为了变法,不得不“简政”,将权利划分清楚,各部司权利集中,包括自己也是这么做的,如军器监,原来西府插手了。三司插手了,内藏库插手了,一些大州府也插手了。然而除了地方那块,余下京城部分,自己将它们一起集中了。集中的好处,权利清楚,职责也清楚了,就能实现真正的问责制。可这样一来,掣肘的也少了。
军器监问题不大,它只是负责生产与贮藏武器的,然而放大到全国大政上呢?
韩琦又恶心了一回赵顼。
所以赵顼有了后来的心理。想变法,必须给王安石更多的权利。给了更多的权利。赵顼又更加不放心,于是坚持“异论相搅”。朝中一直留着反对党。
这样的心理……
王介甫,你真做好准备了吗?
诸位官员鱼贯入殿。这个朝会也不是象后人所想的那样,,信息量太大了。
赵顼又道:“散朝。”
大家目瞪口呆的退朝。
王巨也退了出来。
大苏在后面追上,拽着王巨衣袖道:“子安,不是说好是陕西路吗?”
他问王巨,因为王巨刚从条例司下来,可能会知道真相。
“子瞻,我也不大清楚哪,”王巨道,实际心中在说,道理岂不是很简单,陕西路贫困百姓多啊,能敛到钱吗?不但陕西路,就是人烟稍稍萧条的京西路与河东路,王安石也不感兴趣哪,它们哪里能赶上京东路与淮南路,整个北方人烟稠密,经济最发达的便是这三路。
一切为了钱啊。
然而大苏同志,现在最好少与他说一些真相。
想听听我心里话,再过几年吧,黄州回来后,我们就能知无不言了。
“这如何了得?”
“子瞻兄,难道前年河北大灾,国家都拨不出钱粮赈灾,由灾民自生自灭,那就能了得?”
吕惠卿也走了过来,在边上冷哼一声。
苏东坡也冷哼一声。拂袖走了,不过眼中出现了失望,对王巨的失望。
吕惠卿道:“子安。有何指教?”
实际吕惠卿对王巨也有些失望,但刚才在待漏院王巨说的那番话。又重新在吕惠卿心中给王巨加了分。
而且他与王安石议论王巨时,王安石对王巨评价是三个字,智近诡!
别人认为王巨做事是锋芒毕露,王安石却不然,认为王巨智慧几乎接近了诡道,这一条与司马光差不多。只不过一个带着欣赏的态度,一个带着批判的态度。
王巨不协助王安石变法,王安石也不快。但王巨没有反对,王安石也不好说什么。
但能让王安石说出这个评价,可见王巨在王安石心中的地位与应象。
王巨低声说道:“你在读奏章时,我也在仔细地听,青苗法由来乃是李参的青苗钱。王广渊去了齐州后,看到灾民困难,又念着朝廷财政困难,于是采纳了折中之策,挪用转运司的钱粮放贷,利息高达五分。但为何民不怨?那是大灾之后。百姓一无所有,虽是五分利息,然比兼并之家的六分。甚至二十分三十分的利息好得多,更没有利滚利的丑陋现象。这是特例。如果平时,那怕是一分利,恐怕百姓也不愿意贷之。君说不强配,可能吗?还有,百姓贷之若不还,君又没有提。到时候抓捕怠打也是难免的。所以我采取了躲避态度……”
“救急之策也。”
“希望是救急之策吧……”王巨摇了摇头道。真要是救急之策,又倒好了。
他顿了顿说:“一旦落实,纷扰再所难免。你若听我一言,我只说一言!古今往来。君王最高境界,乃是永不加赋。那怎么可能?”
就象宋朝立国。就那么点人口,那么一点官员,那么一点官兵,那么一点宗室。
现在有多少官员官兵宗室?不加赋税,大家岂不是一起得饿死?
“永不加赋,那是一个梦想了,不过青苗法实施后,请切记四个字,永不加利!”
具体放贷数量吕惠卿没有说,但王巨还记得一些,三路钱粮合计是一千五百万贯(石),因为王巨修建了郑白渠,可能现在的数量更大,但不会大太多。
用此做本金,将原来常平仓赈籴赈粜性质变成赈贷性质,也就是青苗贷,依然有赈籴赈粜,不过变成了为辅,赈贷才是为主。
利息也未提,不过早先也说好的,是二分利。
可能许多人看不透,有的说它敛财,有的说它是惠民,若真是惠民之举,向贫困百姓发放这个青苗贷,打击高利贷,还真是惠政了。但不可能,一向贫困百姓发放,能敛多少钱粮?二是贫困百姓偶尔放一放还可以,放多了,他们不偿还,必然引起更多的纠纷。所以青苗法真正出台后,是依户等高低依次发放的,高贷户贷得越多越好,真正的下等户与佃户贷款数额却不得超过一贯五百文。
为什么,下等户偿还能力有限!
然而新的问题来了,高等户需要这个青苗贷吗?不强配可能吗?
所以它是以敛财为主,惠民为辅的变法。
就是敛财!
因此王巨说,不求不强配了,但求不加利息。
如果按照原先的策划,只有二分利,至于一些遇到困难百姓,可以让他们拖到来年辰光好的时候偿还,这个是征二分利,还是按年限征四分利,吕惠卿奏章里未说。
但不管怎么样征,它的年利就是二分!
那么就征吧,然而实施下去,本来向豪强摊派就引起了不满,又打击了高利贷,更加不满!但征的时候又冒出来三分利,甚至有的百姓拖欠后,胥吏按照半年三分计算,一年则变成了六分,两年则变成了十二分。比如一户贫困百姓春天借了十石粮食,当年遇到困难,无法偿还,但可以拖欠,里,满朝文武没有一人反对?”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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