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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流黄金时代 第54章 再见,亲爱的(求收藏)

第一章 阴阳法眼
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
很快...

sp;过了春节正月十六开始上课,吃住都在于老师那边儿,文化课和音乐课一起补。请何苗就得年后了,她一家三口已经离开京城。

说起过年的事,玲花不想回那个怎么都融不进去的家,秋歌却没接话。

她是怎么回事,马上过年了,完全看不出她想家的意思。

刚好大门外,腿快的机灵鬼过来喊韩枫去接电话,韩枫顺便把准备好的两千块交给了机灵鬼刘乐,小家伙高兴的大喊大叫。

大院子里,知道韩枫关心着这件事,玲花便走了过来。

孟春艳,十分的落寞。两眼空洞无神的坐在树下的石头上,也忘记了石头的寒凉,看着天空发呆。

这些天,她十分充实又开心,竟然赚了五千块,若按舅舅开的一个月两百块的工作,要足足的赚两年。

可是,看到玲花,一个和自己除了相貌差点,其他都差不多条件的女孩子,竟然阴差阳错的成了音乐学院老师的自费生——她可以去唱歌了,去做喜欢的事情了。

突然间,心情差到了极点。

我呢?

我连喜欢那个人都不敢说。

这些天,聪明的孟春艳知道,自己距离韩枫越来越远。三天赚两千块够吓人,可后来半个月赚了差不多几十万,她简直不敢信!

帮着数钱的时候,孟春艳都以为这是在做梦。听说他在家里那边还开起了好大的公司,来了不到二十天,交了叶方华这么好的哥们,结交了何苗记者这样的朋友,他来的时候,甚至连一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。

二十天,他就换了一个人。

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能相信吗?我算什么呀,能帮着跑跑腿做点事就不错了,还比不上玲花。

老舅最可笑,这样优秀的人怎么会让我给煮成粥,我自己快成粥了……两行清泪无声无息流下来,本来就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,现在那个信念突然灰一样的飞散了。

“秋歌,你怎么了?”玲花跑过来关切的把她拉起来,“石头上凉,回屋。”

呜……孟春艳哭的一塌糊涂。

“我,我想回家了。”

孟春艳凄凉的对着玲花说道,“这个院子里的人都走了,你们走的时候上了锁,把钥匙藏在杏树下的大石头下那个槽里就行。”

眼的余光却在寻找玲花身后边的人。

没有。很是失落的转过头来。

“秋歌,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?是不是以为自己没机会了?姐姐告诉你,世间所有的幸福都是要努力去争取,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,美丽的格桑花自己盛开,才能引来赏花人啊。”

这一句,既是说给孟春艳听,也是说给自己。

表弟,似乎不是那个表弟了啊。他太优秀了,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,而自己别说月亮,就连星星都算不上。草原上有一句话,相伴相伴,得能同宿同飞,他能振翅,你得会翱翔。

“他,他呢?”孟春艳问。

“他……小枫去接我的父亲母亲了,她们来接我回家。”玲花也很意外这个事儿。

孟春艳的心狠狠地一扎。

——想想把自己卖给了南河省的瘸子,换了五千块的爹,孟春艳几乎要昏厥过去。要不是当时腿长跳了车跑的快,又会扒车,记得舅舅在这里,逃了出来,现在也许已经是娃的妈了。舅舅回去找他们理论,唉这件事,不行,我得有个了断,正好可以用这五千块钱还了那人,别为难了爹娘他们。

“嗯,玲花姐,我记下了,谢谢你。”

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来,“那,我去车站,先走了啊。”

一身暗格子的布毛混料的旧长大衣,黑烫子绒裤子,黑布鞋,长辫子,卷着一个花布包的小包渐渐消失在沙石柏油烂烂的街角。白色大衣紧身上衣的那一身衣服被她小心的叠好,放到韩枫住过的小屋里,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住,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了。

再见,亲爱的。

孟春艳回头望了望,冷萧萧的街上,有人却没有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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