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阴阳法眼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很快...
一起?”
季清摇了摇头:“我们没一起合练过,还是不要一起合唱了吧,我在台下给你加油!”没有合练过是托辞,主要是季清自己想唱的歌胡一乐并不会唱,如果他现在跟着胡一乐的歌上了台,未免有点抢胡一乐出镜率的嫌疑。
胡一乐活力四射地蹦上了台,季清站在台下静静地聆听,胡一乐的声音条件其实很好,渲染力也不错,季清环视了一下周围,发现不少人都忍不住跟着胡一乐哼唱了起来,就连他自己,都忍不住跟上了胡一乐的节拍。
听见胡一乐在台上一边跳一边唱着“命运就算颠沛流离,命运就算曲折离奇,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”,看着他露着灿烂的笑容大幅度地挥舞着双手,季清竟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摇摆起了身体,忍不住跟着周围的人嘶吼了起来,沉浸在这首《红日》的氛围里。
看见台上的胡一乐以一个激情四溢的滑跪结束了这首歌的表演,季清和着周围的观众给出了最热烈的掌声,胡一乐这个人,二是真的有点二,也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,但身上确实是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,仿佛你跟在他的身边,就会觉得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,只要大笑着迎接生活,没有什么坎是迈不过去的。
希望乐乐能把这股活力一直保持下去吧,季清整理了一下衣服,走向了后台——接下来,该轮到他的表演了。
季清选的是一首新出的,现在还几乎不为人所知的一首新民谣,可是他知道,在今年的年度网络最受欢迎歌曲评选中,这首民谣会脱颖而出,力压群雄夺冠。
这首歌叫《南山南》,曾经他和周安一起最喜欢的歌。
他想,他是时候正视这段过往,而不是任由它埋在阴暗的角落里糜烂发脓,只要把它曝光在阳光下,这伤势才有好转的可能。
季清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中央,看着四周的灯光渐渐黯淡下来,微微垂下眼帘,轻轻拨动了吉他的琴弦。
“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,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。”
为什么在艳阳里你还觉得那么冷呢,是因为现实压力太大,四处碰壁迫使你不得不低头么?可是我就算深处冰天雪地里也依然觉得温暖啊,因为我的心里揣了一个你。
当年我们还什么都不懂,意气风发,相信只要努力,一定能达成心中的梦,相信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,这世上没有什么难关是迈不过去的。
可是为什么,走到后来,什么都变了呢?
“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,我要忘了你的眼睛,穷极一生,做不完一场梦。”
季清合上了双眼,重生回来这么久,他不停地说服自己,忘了过去,忘了上辈子的那十年,干脆把那当成一场梦吧,梦醒了,一切就都该烟消云散了,等待他的,应该是新的人生。
可是他忘不掉啊,夜深人静的时候,周安那双熟悉的双眼总会忍不住在他的眼前浮现,初出茅庐时不通世事的澄澈的双眼,初试身手时闪烁着星火的双眼,在现实里碰壁时沉郁的双眼,到最后,定格在那双微微含着嘲讽与不屑的双眼上。
十年啊,十年的时光,十年的相伴,到最后,他不过成为了他口里一个应当鄙夷的人。
“他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,因为心里早已荒芜人烟;他的心里再装不下一个家,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。”
他没办法和人提这段过往,不仅仅是因为在他人眼里,这段过往只是不存在的虚妄,更是因为他被这段过往伤得太深太深,他没办法去跟人说,因为一想起来,心就会被戳得鲜血淋漓,血肉模糊。
他其实对曾意不是没有好感的,可是他不敢去尝试,他不敢去想象如果到最后,如果这段感情也变质了自己该怎么办,所以他只能欺骗自己,欺骗自己说他一点也不喜欢曾意,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就把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拖下水,不能糟蹋别人的真心。
“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,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,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。”
季清有些怔愣地微微睁开眼,他突然想起,有一次周安喝多了酒,他扶着周安上床,周安却在半醒半梦之间捧着他的脸语带痛苦地对他说:“阿清,如果我们可以回到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多好。”
那时他已是金花影帝,周安也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大导演,他只当他是喝醉了没有多想,可是现在想来,周安那时候未必是喝多了,说不定,那就是他的真心话。
他突然想到,他是牺牲自己给周安带来了机会,可是周安却未必希望自己这样牺牲,而且,他这样做,对周安来说,又何尝不是一种背叛,甚至,周安看见他,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无能。
他恨周安一边享受着他的牺牲带来的成果一边对他表示鄙夷,他恨周安对他无意却不肯对他说清楚,他恨周安一边对潜规则表示不屑却又一边利用着潜规则,可是到头来,他又何曾是一片洁白,纯然无错?
他的做法,对周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?
“他听见有人唱着古老的歌,唱着今天还在远方发生的,像在她眼睛里看到的孤岛,没有悲伤,但也没有花朵。”
季清一边唱,一边出神地想,其实上辈子出事前,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周安露出过真实的灿烂的笑容了,他的眼里不是闪烁着愤怒和不甘,就是沉寂得犹如一潭死水,毫无波动。
他的身上早就没有了那股桀骜不逊的风发意气,而是沦为了芸芸众生中的一员,生活磨去了他的意气,而季清到今天才醒悟,或许,他也是其中一个凶手。
他们最后走向了那样的结局,他自己也是一个推手。
“南山南,北秋悲,南山有谷堆;南风喃,北海北,北海有墓碑。”
“北海有墓碑……”
季清抬起头看向前方,目光茫远,前事已了,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,平白得来的十年记忆,也是时候应该埋葬了。
再见,前世;再见,周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