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阴阳法眼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很快...
喜欢这个称号。
“弗拉维斯!你怎么躺在地上了?去打猎吗?”阿塞娅早上出来,发现林枫躺在地上,慌忙过来扶起他,她知道,一直以来养尊处优的林枫,抗寒抗病的能力很差。不过,阿塞娅知道,林枫有很强的自尊心,不能说,你这样躺着生病了怎么办,那样,林枫九成会躺在地上,直到生病了为止,她委婉地请求林枫陪他打猎。
“打猎?”林枫站起来,有些疑惑地看着阿塞娅。
“是啊,打猎。听说这里有种红鹿,奔跑灵巧迅速,能够打到红鹿的人,来年一定很幸运。”
“可是,有冬天打猎的吗?”
“冬天是最好的打猎季节啊。”阿塞娅忧伤地回答。弗拉维斯以前很喜欢打猎的,从八岁起就与她一起,冬季经常外出狩猎。
“哦,我只是觉得夏天的动物膘肥体壮,打起来才有收获啊。”
“动物最肥的时候应该是在秋季。那时候,动物都把自己养的很肥准备过冬。”
“好吧,管它是哪个季节。汉尼拔-巴卡!”
汉尼拔马上过来,林枫突然想,怪不得不少人喜欢把自己的狗啊狗啊取名为凯撒,亚历山大,拿破仑之类的,这样叫起来就是爽啊。以后再有仆人,就给他们改名为秦始皇,汉武大帝好了。
“请问有什么吩咐?”
“让哈斯-朱拔带一个唐军营,汉诺-乌尔索带一个大队的羽林军过来,就说一起去打猎。”
“就我们两个去不好吗?”
“要不,将你的蓝湖军也带过去?”
“那么,要不,将军团也带过去?”
“军团也去?”林枫脑海里面浮现出一副画面:一只老熊痛苦地捂住自己的眼睛,在它的前面,是数万帝**人的密集方阵。
“好啊,也许比打仗有意思多了。”林枫想到数万人在他的调遣下杀熊打兔子,似乎是个有趣的场面。
华历十二月,在马西尼亚(佛西尔)人睁得大大的眼睛的注视下,林枫带着从各个军里面抽调出来的六千军士进入山林,开始为期一个月名为冬训的打猎行动。
林枫下令所有部队以百人队为单位散开狩猎,每个百人队携带十天的口粮,到时候能在山林中坚持一个月的百人队将获得特别嘉奖,不能坚持的则自己返回塔罗迪斯城。
林枫身边带着全部羽林军和蓝湖军,十几个男女奴仆,以及死赖白赖跟来的卡图斯(卡里鲁斯家族派到林枫军来的奴隶贩子)。
蓝湖军作为雇佣军,经常在山林里打猎补充军粮,打猎水平大多非常高;军团士兵驻守地方,轮到休息的时候打猎为乐;羽林军大部分都是阿加利亚矿工和伐木工人,算得上山里人,打猎几乎是他们的本能;至于贵族骑兵营,打猎对于贵族来说,是最时尚的消遣,不少人出征的时候还带着猎狗。
经过桑东尼营地阿塞娅的“训练”,林枫打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,每天打一只鸟可以,但靠打猎养活自己几乎还是不可能的。每天看见部下带着大堆的猎物回来,而身为统帅却只能在一边指点仆人烧烤,林枫觉得,打猎对于自己来说,并不是个好主意。
在这个不幸的残留着英雄主义的年代,落后的西方不要说学会了鹰猎,狗猎,就连围猎都不知道,否则,林枫好歹也能命令士兵们将猎物驱赶到眼皮底下打靶。为了个人的颜面,林枫也不能将无耻的彰显王八之气的围猎给“发明”出来,毕竟,他不好意思让历史学家严肃地写上一笔:某年月日,弗拉维斯狩猎,日射兔子六百八十七只(《清史》?)。
无事可作的林枫开始回忆一些诸如十字弩,长弓,复合弓之类的武器,不过,仅仅是回忆,网上有帖子说长弓的杀伤力毁灭了骑士文化,火器的出现毁灭了城堡和中世纪。如果满足于目前的社会形态,还是在这个背景下面做事情的好。
“嗨,你怎么还在这里,烧烤好了吗?”
一个名叫尤莫普斯的贵族走过来,看见林枫在一边发呆喊道。
“没兴趣。”
“可是,你不烧烤,我们吃什么呀。”尤莫普斯走到林枫的身边,将手上提着的两只野兔一只山鸡扔在他面前。
“我是你们的统帅和总督,需要为你们烧烤吗?”
“这个——”尤莫普斯犹豫了一下,老实地将猎物捡起来,朝着仆人们休息的地方走去。
“汉尼拔-巴卡!”林枫大声喊了一声。
“大人,我在这里。”汉尼拔从一个树丛里面走出来,手上拿着一把弓。
“我命令你,负责营地所有人的烧烤,不许争辩,就这样。”
林枫本来在考虑解甲归田的事情,战争的刺激过去,就像电脑游戏,只是在忽然之间,他对这个游戏厌倦,以至于不想再玩下去。作为穿越人士,除了打仗,本该还有很多其它的乐趣才是,战争,太劳心劳力,没有意义的事情,何必勉强做下去?
尤莫普斯的随意之语却惊醒了林枫,林枫意识到,不论在哪个时代,如果不能有所作为,不能站在成功的阶梯上,没有人会在乎这个人的存在。
“能够被关注,只是因为你站的足够高。现在,我可以对这里的人生杀予夺,但如果我没有了军队,只是个普通的贵族,也许,这个营地里有很多丘八能当街给我难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