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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第三十五章 生命的轮回

第一章 阴阳法眼

在山海市郊区的一间出租房中,叶寒整个人都傻傻的坐在床上,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的前方,那表情,要多精彩有多精彩,因为此刻他眼中的世界和以往他所接触到的世界已经不同了,他的那双眼睛竟然可以神奇的穿透墙壁,看到墙壁另一边的景物。

“娘的,透视,竟然是透视,老子竟然可以透视了……”

床上,叶寒的眼中闪烁着猩红色的光芒,双拳紧握,似激动,似不安,也似一种澎湃的野心正在逐渐释放。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相信,他的命运将由他自己来改写,往后,他再也不是那个让人瞧不起的小打工仔了,在这人海茫茫的山海市他绝对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

片刻后,叶寒平复了一下心绪,他低着头摸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一块阴阳玉佩,这块阴阳玉佩叶寒知道,是他寻找自己身世的唯一物件。

不过也正是这块阴阳玉佩让他拥有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昨天叶寒为了姐姐叶轻和几个混子打架,在这过程中,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叶寒他身体上的鲜血渗透进入到了阴阳玉佩之中,让他开启了阴阳法眼,左为阴,右为阳,右眼可以透视一切。

“仇老三,你们等着,这仇我一定要报,敢调戏我姐姐,我也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!”叶寒咬牙切齿的说道。

“啊……小寒,你醒了,太好了,都是姐姐不好,如果不是姐姐,你也不用遭受这么大的罪……”

这时,出租房外面,一个靓丽清秀的女子正抬着一碗药走了进来,她看见坐在床上的叶寒,顿时小跑了过来抱住了他,泪眼婆娑。

叶寒拍了拍姐姐叶轻的肩膀,扶着她咧嘴笑道;“姐,你放心吧,我已经没事了。再说了这事情也不怪你,仇老三那几个混蛋敢调戏你,我绝对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的。”

“小寒,你没事就好了,至于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你不要再招惹他们了。”叶轻擦了擦眼角的泪珠,对着叶寒道;“来,小寒,先把药喝了,医生说你内出血很严重。”

叶寒接过碗,一口气把药吞了下去,其实他的伤已经全部好了,不过为了让姐姐放心,他还是乖乖的把药给喝了下去。

“小寒,这段时间你就在家养伤,上班就不用去了。”叶轻摸了摸叶寒的头,满脸疼惜,父母临终前让自己好好照顾小弟,但是自己非但没有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还让他因为自己被人欺负成这样,想到这里,叶轻的心里就无比自责。

“好的,姐,我就在家待着,你快去上班吧,我没事的。”叶寒对着叶轻笑了笑,不上班也好,他正好可以试一试自己的透视能力,看看能不能寻找到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出来,如果可以,那么他和姐姐叶轻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,也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他们。

“嗯,那你就在家不要乱跑,晚上我回来给你做饭。”叶轻走出了出租房,为了两人的生活,朝着不远处的工厂上班去了。

在叶轻前脚刚走,叶寒也出门了,获得了这种神奇的透视能力,叶寒急切的想要去实验一下,这些年和姐姐在外面奔东走西他已经受够了那种被人看不起的眼神,受够了欺凌,金钱,是他现在唯一的欲望。

走在大街上,望着那些络绎不绝的车辆行人,漫步之下的叶寒来到了一处天桥下,瞪眼一看,在天桥下竟然有一处“赌摊”,一群人围在一块吆喝着下注了,叶寒走到外围看了看,这赌摊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女孩,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,模样清秀,嘴上还叼着一根烟,十足的一个女痞子。

“来来来,下注咯,买大买小,买定离手!”女孩手中摇晃着一副骰子,笑眯眯的看着周围的人,骰子和骰盅的撞击声仿佛是吸引了所有人神经,一个个开始争先恐后的开始下注。这时,女孩已经停止摇晃骰子,一把将骰盅按在了地面上。

“我压五百,买大,前面几局连开大,这一把我就不信会是小。”一人脸色挣扎了下,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买了大,其余的人见此,也开始跟着买大,有的压一百,有的压两百,也有的压五百,只有少数一些人买了小。

很快...

前看看,偶尔会在草丛中见到一朵开放的小花。

这些花并不如何惊艳美丽,平凡普通,但它们能在此生长开花,本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!

它们不需要和那些惊艳的花比美,因为会比较它们的是人类,而非它们自己本身!

程凡看到这些在雪原上顽强生长的不知名小花,想起了曾经的自己,他也不是如此平凡,却依旧顽强努力地活着吗?

走着跑着,天色又渐渐晚了,极昼还未至此,正常的昼夜仍在交替。

今夜天气晴朗无云,夜空中点缀星辰,无数的星星在天上闪烁,似乎只在晴朗的夜里,它们才会出现。

实际上,它们一直都在那里,从亘古的岁月来一直都与世同存!

看星辰衰落,观尘世沧桑!

冰凉的夜风拂过原野,寒凉刺骨,这里白日里的温度本就不高,夜间更是到了零下,程凡的鳞片上细细的冰晶爬满,结起了一层白色的冰霜。

遥远的天空有一层光亮,正从那里而来,似欲照亮此方黑夜。

极夜和极昼,都是从北向南展开,而除了极点之外,越向南,除却极夜和极昼时间,年中的时间里便会有正常的昼夜交替,只不过这昼与夜的时间长短有别。

夜风中,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,由远及近,让听到的程凡感到有些微的蛋疼。

夜路走多了,果然会遇到鬼,不对,是遇上狼!

这不,程凡又被狼群给盯上了!

程凡左看右看,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番,还比划了下胳臂大腿,自己看起来应该挺威武雄壮的啊,可为毛老是会被狼给盯上呢?

他摸着长满鳞片的下巴沉思,“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很老实,所以看起来很好欺负?”

“可老子真不是黔南之驴,还是有两把刷子的!”

程凡心中腹诽,他最近赶路,老是遇到狼,每隔一两天就有一群不怕死的北极狼对他发起死亡冲锋。

狼的嗅觉极为灵敏,循着空气中程凡留下的气味便会尾行而至。

大概是冬季饿得比较狠,这些家伙见到程凡,也不畏惧,竟然敢于进攻。

由于程凡一直在移动,每次遇到的狼群也不同,所以这帮无知的狼崽子才会这么的勇敢。

跑是没有意义的,狼群追踪的技术可比程凡躲猫猫的技术高多了,迟早都会追上,何况程凡也不想躲,他索性立在原地,闭目养神,静静等待这批自动的“宵夜”。

“嗷”

“嗷”

“嗷呜”

凄厉的狼嚎在空旷的雪野中传得很远,程凡眺目看到,夜色遮盖的白色大地上,一群白色的物体在高速移动,朝他奔来。

北极狼,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动物,体型比程凡在俄国远东地区遇到的狼要更大,每一只的体长几乎都过了一米,狼群中强壮者更是近两米,体高一米,是当之无愧的大狼。

而且,北极狼生活的环境比其它地区更为艰恶,冻土荒原、丘陵雪谷,都是极为严寒之地,尤其是到了漫漫冬季,极夜黑暗,冰雪封天,植物枯败,动物匿踪,它们有时在数周的时间里都找不到食物。

这样的环境里,磨炼出了凶狠极恶的狼性,对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动物,狼群都敢于进攻。

现春夏之节方刚刚开始,数月未曾吃饱、饥饿的狼群自是极富攻击性!

只不过,这一次,它们是真的选错了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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